| 没有东西能逃得过我的眼睛与感觉,这次也没有例外。
5月29日两人相识,较与我相识的上一年的10月27日,相差的时间为7个月零2天,并非7个半月,为此需给予修正。
这就一辈子的时间概念。
整个6月,给他的短信300余条,给我的仅为70余条,已尽为五倍有余。这是对揭发后仍振振有词的“我对他并没有感觉。只是想气我”言语的最好的耳光。
想气我,那早就应该让我先知道,而并非是在我发现了才如此声明。
他的电话号码换了个我熟悉的女孩子的名字进行了巧妙的伪装,呵。其实这个是我很早就已经想过方式。应验了。
那么骄傲与自信的坦荡,却是极端的可耻与卑鄙。不过,我仍然想不明白,为什么一切变化得这么快?为什么?
曾经,为了我,愿意顶着日头自行走上30分钟到家,而只是为了我省力;
曾经,为了我,可以柔弱的扛着一箱矿泉水从超市里搬回,也只是为了我省力;
曾经,也从不会向我要钱要物,让我如此的信任这是个多么单纯的小男生;
更曾经,身上有了几十元钱,便马上买来我想要或者是我习惯使用的东西……
我不明白,这样一个“痴情”的人为什么在看了他人一个交友贴子,然后约定见面后,便荡然无存。某日的零晨接到对方电话长聊30余分钟后,次日约定的见面再次期而至,然后……
也就是那天,晚上9点,便短信告诉我你累了,想要睡觉了。怕我打扰你么?
也就是后来的一两天,在我插入时,你的疼痛,呵~你后面破了么?
假想+事实,一个奸情完美破解。我想,我应该更是块侦探的料。
掩藏,然后仍然继续的在我面前伪装,可爱的伪装。心却已不再向我……
或许,是人品太坏,伪装出来的人品太可怕与令人厌恶。 |